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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实行新型墙体材料告知制度和开展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来源: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84 次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按照陕西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印发的《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告知”制度

按照要求,从即日起,我市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实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使用“告知”制度,与建筑节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事项一并执行。

(一)明确“告知”内容。各建设管理部门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告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使用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见附件)。建设、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填写《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推广使用告知书》(见附件)提交至建设管理部门,各建设管理部门对告知书填写内容进行确认盖章。

(二)加强产品监管。《告知书》经各建设管理部门盖章后,作为项目日常检查和监管的依据。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中的产品,未列入目录中的产品禁止使用。目前,目录中的产品主要以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为主,包括:蒸压加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混凝土小型砌块、烧结页岩多孔砖、复合保温砌块等。产品目录省住建厅每季度更新一次,更新后,将另行通知。

(三)按时报送资料。《告知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部门各留存一份,每月20日前,各建设管理部门汇总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一份。资料报送情况将作为每个月月度考核内容之一。

二、开展大排查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我市将开展为期30天大排查活动,各建设管理部门于8月31日~9月30日期间,集中在本区域内开展大排查工作:

(一)检查禁止使用黏土制品情况。根据《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开展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建筑、临时设施,是否严格落实禁止使用黏土制品工作情况。

(二)检查产品认证使用情况。根据《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开展建设项目使用的墙体材料是否取得《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是否存在伪造、转让、出租、涂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证书的情况。

(三)检查产品检验检测情况。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的规定,开展蒸压加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混凝土小型砌块、烧结页岩多孔砖、复合保温砌块等产品,是否在进场前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以及材料入场后是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常规检测工作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推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发展的基础,各建设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标准化、规范化。

(二)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各建设管理部门要严格履行“告知”制度,强化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要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使用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使用黏土制品的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责令项目停工、整改、处罚。对未取得产品认定证书、不在认定目录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工地,发现建设项目违规使用的,责令停工整改。

(三)落实专人专项负责。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规范化发展,请各建设管理部门,明确职责,指派专人负责“告知”事项及《告知书》报送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于8月31前报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市住建局将对各区县、开发区建设管理部门实行“告知”事项,以及开展大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

附件: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魏娇娇    电话:88668228)

附件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

陕建节墙发〔2022〕9 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建筑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禁实、限粘”工作,加强建筑项目工程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力度,提升全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服务水平,根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项目中严格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知》(陕建发〔2022〕134号)文件,全面推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现就规范落实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级管理机构职能履行与服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做好“禁实、限粘”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工作衔接。推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各级加强工作实践总结,开展交流互鉴,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工作新思路,规范工作流程和要素。

三、省中心加强全省工作指导,统一思想,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统一使用《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告知书》(附件)制度。

四、各级管理机构在落实推行新型墙体材料告知制度的同时,认真做好项目的信息登记工作,核发项目告知书时一式两份,一份管理机构留存,一份核发给项目单位。

陕西省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发展中心

2022年8月1日

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推广使用告知书

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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