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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6       来源: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639 次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渭人社函〔2025〕141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我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符合贯通申报条件的技能人才等可参加申报。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3.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申报人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条件

具体条件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文件执行。其中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学历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2.期刊须有CN刊号,著作须有ISBN书号和CIP数据。论文和著作均须提供查询网址截图,电子期刊和电子著作不予认可;

3.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等发表的论文和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作为参评论文。

(四)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员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从2021年开始,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5年6月27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申报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5年7月25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注册(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符合破格条件的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申报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应在规定期限内上传申报材料信息,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

(三)审核公示(2025年8月8日前完成)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符合申报要求人员的《一览表》在本单位公开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四)审核汇总(2025年8月22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汇总所属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并将正式推荐文件、系统中导出的申报人员花名册、岗位设置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以JPG或PDF格式上传至申报系统,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

(五)评审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按照规定组织召开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确认工作要求和我市工程系列职称条件予以评定。评定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备案确认,任职资格时间按照原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职称确认和晋升可同次进行。申报职称确认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中报送确认相关材料。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已转换到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在新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可申报转换职称系列,按照工程系列评审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通过后,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原任职时间可以连续计算。申报职称转换评审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中报送转换评审相关材料。

(三)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申请“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证书标注“基层”字样,调离基层单位须转评确认职称资格。

2.乡村振兴人才按照《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3.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执行。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六)需要委托我市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定向省人社厅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人社厅同意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委托评审。

(七)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学历(学位)取得、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25日。

(八)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在个人参评信息“完成并送审”界面下载“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可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办事服务”“个人服务专区”进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入口”,点击“个人查询”,按照要求在“陕西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或者登录后,即可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九)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

五、有关要求

1.2025年度工程师评审实行网上申报。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认真学习《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具体见附件1。

2.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

3.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到2025年7月25日;各县(市、区)人社局、各相关部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信息上传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人社局专技科。

联系人:李力    联系电话:0913-2363039

附件(点击下载):

1.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填报说明.docx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统计表》.docx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4.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5.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docx

6.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docx

7.2025年度工程师委托评审函(模板).docx


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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