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基地关于2025年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西安航空基地
关于2025年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企业: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60号)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市人才发〔2025〕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航空基地实际,现将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
1.认定范围
在航空基地登记注册的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航空基地人才中心托管,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2.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80小时(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认定或评审。
3.学历、资历条件
须为全日制统招院校理工类专业毕业生,国(境)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申报专业指毕业证专业且在认定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
(1)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理工类学位,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硕士研究生毕业,理工类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理工类学位,见习1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4)大专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单位考核合格,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4.所需材料
(1)《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1)2份(“主要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至今,“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2)单位工作鉴定1份,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考核情况、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要求);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继续教育证书1份;
(5)诚信承诺书1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2);
(6)申报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1份(附件3);
(7)电子版照片(规格:626×413以上像素,不超过100K,蓝底,JPG格式;照片命名格式: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
(8)《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办证信息汇总表》(附件4)、《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附件5)纸质版及电子版。
(9)单位社保缴纳证明1份。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统一报送。
5.注意事项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均不得申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期间该人员不得申报职称。
(2)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6.报送时间
(1)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航空科技大厦五楼E05室
(3)联系方式:029-89083705
029-89083939
(识别二维码下载职称认定附件)
二、职称评审
根据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
(识别二维码下载职称评审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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