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榆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榆林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榆政人社发(2025〕319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61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市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4.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5.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任职年限条件延迟3年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人员参加评审时,须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控制在 1:1 比例之内。
(三)继续教育条件
按当年培训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21-2025年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 56 小时。
(四)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5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满5年;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得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
5.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受聘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本条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
以上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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