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60号) 的通知。结合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将西安经开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
(一)服务对象
档案在西安经开区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托管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在我区注册登记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不能学时认证),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职称申报当年2025年的继续教育也需要提供,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58号)执行。
3.申报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4.无相同专业学历或学位,无法认定的情况,请参考职称评审要求。
5.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6.202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认定。
(三)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毕业当年,从事本专业经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教育学习1年以上,可认定“工程师”;
2.硕士: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工程师”;
3.本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教育学习1年以上,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4.大专: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单位考核合格后,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四)其他条件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3.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五)办理材料
1.档案托管凭证或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2.《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附件)(“主要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包括工作简历;“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
3.单位工作鉴定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是否称职、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
4.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6.电子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蓝底。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初级认定/中级认定+姓名&身份证号码,现场递交资料的时候递交电子版;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本人签字;
8.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份(养老保险APP截图打印)。
9.《经开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一份及盖章纸质版一份。
10.申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职称申报评审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效期内。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者毕业证登记表原件;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流程
申报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组织申报,评委会工作机构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提出的关于职称认定的各类问题,请详细汇总,统一向我中心进行反馈,我中心将尽快解答或提供帮助。
(二)各申报单位经办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随时联系。
(三)为规范职称认定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四)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服务专区—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五)申报人、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报、审核、预约送审资料等工作,逾期无法申报。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5年8月7日—8月2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9:00— 12:00,下午14:00 —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经开区管委会明光路凯瑞E座1楼106室
(三)联系电话:89608039、89298687
附件:
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经开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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