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关于常态化开展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0 来源:西安高新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52 次
区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现就常态化开展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且人事档案在高新区托管,符合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继续教育
根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条例》等有关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时长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2023年起每年度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
三、申报流程
(一)各用人单位职称经办人须按要求上传资料申请账号、密码及授权码,申请账号经高新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单位参评人员申报。
(二)参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用人单位。
(三)各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审核送审工作。
申报系统登录网址:http://zc.gxjxjyjd.com
职称业务咨询电话:029-88889237 029-85263429
附件:职称申报系统手册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

报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