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天基地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西安航天基地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航天基地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各存档人员: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60号) 的通知。结合航天基地职称评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档案在航天基地科技创新与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中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并在航天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无法认定的情况,请参考初级职称评审要求;
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202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二)学历、资历条件
认定人员学历,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毕业证专业且在认定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
1.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助理工程师
本科:从事理工类本专业工作满1年,单位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习1年以上;
大专:从事理工类本专业工作满2年,单位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
(2)工程师
博士:毕业当年,从事理工类本专业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习1年以上;
硕士:从事理工类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3)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三、申报材料
1.档案托管凭证或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2.《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份、《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鉴定表》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说明:申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职称申报评审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效期内。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者毕业证登记表原件;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继续教育证书的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5.工作单位出具公示的情况说明并盖章(公示5个工作日)。
6.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7.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份(养老保险APP截图打印);
8.承诺书一份;
9.《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办证信息汇总表》、《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盖章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现场递交资料的时候递交电子版;
10.照片格式要求:二寸、蓝色背景、JPG格式、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现场递交资料的时候递交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
1、各申报单位提出的关于职称认定的各类问题,请详细汇总,统一向我中心进行反馈,我中心将尽快解答或提供帮助。
2.证书原件须A4纸复印,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为规范职称认定工作,严谨“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认定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4.申报人、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报、审核、预约送审资料等工作,逾期无法申报。
五、材料报送须知
报送时间:2025年08月05日—2025年08月22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 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送请电话提前预约。
报送地址:航天基地航天中路寰宇大厦B座706。
联系电话:029—8157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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