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5〕338 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就我省科技系统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领域
(一)评审范围
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及其他单位(不含高校)从事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条件(附件1)申报参评职称。
非省科技厅直属单位委托评审技术转移转化专业职称时须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61号)要求,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附件4)未经书面委托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二)专业领域
材料、冶金、机械、电气、电子、仪器仪表、控制工程、自动化、化工、纺织、轻工、生物、技术转移转化(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信息通信(科技信息管理)、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9月12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并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佐证材料。申报系统根据申报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申报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破格申报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申报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申报頡机系统,并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逐级审核推荐(9月26日前完成)
1.申报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将《一览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证明(附件3)上传至系统“公示证明”栏,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用人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申报人员。
2.委托评审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申报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回退推荐单位。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2日,单位逐级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26日。请注意时间节点,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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