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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0       来源: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465 次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陕县、镇坪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民政局,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瀛湖生态旅游区党群综合办、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党建工作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我市2026年职称评审总体安排,现将2026年度全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民营企业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申报。在我市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用人单位推荐申报。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评审。申报人员不得同时申请中、初级任职资格。

二、不得申报情形

(一)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企业(单位)、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四)提交弄虚作假材料,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须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

3、2025年8月-2026年3月社保缴纳凭证;

4、与所在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5、申报人员学历专业、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二)技术员学历、资历条件

1、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三)助理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四、工程师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须完成2022-2025年四个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其中:2024-2025年专业课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6小时的面授学习。

6、2021-202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5年的,以申报规定年限要求为准。

7、2025年8月-2026年3月社保缴纳凭证(缴纳多个年度的可一并提供),核验日期截止至2026年7月31 日;

8、与所在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9、申报人员学历专业、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须一致或相近。

(二)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三)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业绩材料中,需用横线标注申报人员姓名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破格申报工程师。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430

申报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索要“单位授权码”,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申报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于4月30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送审至所在单位,逾期系统将关闭个人送审权限。

2、逐级审核推荐(530日前)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材料,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公示结果证明》加盖公章上传至系统,5月15日前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所属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5月30日前对审核通过人员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并通过系统导出《申报人员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生成JPG文件上传至评审委员会。

(五)评审程序

1、评审前公示。经市人社局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将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至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2、组织开展评审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3、评审表及证书打印。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文件下发一个月后,个人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在“完成并送审模块栏”下载打印《评审审批意见表》。电子证书个人登录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个人服务专区→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入口→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查询系统→个人查询,注册后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陕西省职称证书打印快捷登录入口: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scxpt/login.jsp

五、相关事项

(一)中级职称初任认定。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未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二)职称资格确认。在外省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请资格确认。符合我市高一级申报条件的,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可同次进行。

(三)职称资格转换。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职称转换和晋升不可同次进行。

(四)实行专业技术职称与技能职业资格有效衔接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以及国家规定其他职业资格对应的职称资格专业范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无需重新换发职称资格证书。

(五)打通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六)评审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参评后,县(市、区)、申报单位填写《民营企业中级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待市人社局在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开具缴款通知书后,经办人根据接收到的手机短信提示进行缴费。

(七)单位账号申报。市直、高新区企业向市工信局申请创建账号,县(市、区)企业向县(市、区)人社局申请创建账号,已有账号的继续使用原账号。

六、有关要求

(一)个人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申报系统主页中《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申报初、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规范操作、仔细填报,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告知申报人员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上传的各类证件、资料扫描件须清晰、完整、规范,并按要求正向上传,确保便于审核查阅。

(四)申报人员任职资格年限、工作年限、论文、科研项目等完成时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6年6月30日。

(五)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经历、成果、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按照《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陕人社发〔2024〕5号),记入全省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通过违规违纪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情节较严重的,暂停受理该单位职称推荐申报工作,并通报批评;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为方便申报,特建立申报工作交流QQ群(群号:1093223254),申报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加入,申请时需注明单位+真实姓名,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通过QQ群或电话进行咨询。


市人社局专技科:0915-3214916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邮箱:609405417@qq.com

附件:

1.申报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3.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4.推荐公示结果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业绩成果体现登记表          

6.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缴费信息统计表

(点击下载).docx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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