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及《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的通知》(市人社函〔2026〕141号)要求。现将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将于7月6日开放,个人申报请于7月20日前完成,单位审核上报请于8月10日前完成。温馨提示:申报个人及单位需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申报。
2、申报要求
本次评审具体要求、填报说明和模板表格下载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3、注意事项
(一)已办理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员仅能选择一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多重申报。
(三)从事专业列入国家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注:可参考《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
4、档案查询
扫描下方“档案查询”二维码可查询申报人员档案是否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档案托管
5、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扫描下方“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二维码可咨询档案存放及职称评审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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