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认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根据雁塔区职称认定年度工作安排,现将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2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初级职称符合认定条件,并在西安市区域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的人员;
3.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无法认定的情况,请参考初级职称评审要求;
4.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学历、资历条件
认定人员学历,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毕业证专业且在认定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
(一)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博士毕业当年,单位考核合格后,认定为中级“工程师”;
(2)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认定为中级“工程师”;
(3)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认定为初级“助理工程师”;
(4)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认定为初级“助理工程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3)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三、报送材料
1.档案托管凭证;
2.《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1)(“主要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包括工作简历;“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并加盖公章。注:需电子版打印);
3.单位工作鉴定一份,并加盖公章(工作鉴定要点: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事本专业相关的具体内容)、工作表现、是否称职、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资格);
4.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其专业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等材料);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空白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6.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继续教育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每人每年80学时,公需课24学时,专业课56学时(需体现面授);
8.《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电子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蓝底,照片大小60-100K之间,JPG格式。电子文件命名格式:中级/初级+张三&身份证号码;
9.承诺书(附件3);
10.单位社保缴纳凭证(近6个月);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注意事项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过程中,严禁申报人员、相关单位存在“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经历、成果、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及《陕西省职称评审监管办法》(陕人社发〔2025〕35号),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
五、报送时间、地址、电话
1.时间:2026年7月1日至7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正街南段与双桥一巷十字西南角万象广场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37窗口
六、附件下载
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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