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渭高群发〔2026〕112号
各街道党工委,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工作机构,高新投资集团,各非公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全区2026年度各系列初级职称认定、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等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在高新区事业单位从事各系列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劳动关系在高新区且人事档案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非公有制单位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认定。
4.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提供虚假申报材料,取消当年参加认定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在国家规定任职年限条件上至少延迟3年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按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二)事业单位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初级认定条件
申报人员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学历专业、从事行业与申报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1.艺术系列具体条件按照《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0号)文件执行。
2.图书资料系列具体条件按照《陕西省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8号)文件执行。
3.群众文化系列具体条件按照《陕西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陕职改办字[2013]45号)文件执行。
4.档案专业具体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35号)文件执行。
5.体育教练专业具体条件按照《关于深化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46号)文件执行。
6.农业系列按照《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40号)文件执行。
7.工程系列按照《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8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65号)文件执行。
8.新闻专业具体条件按照《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4号)文件执行。
9.公证员专业具体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9号)文件执行。
(四)中级认定条件
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经考核合格,由主管单位进行资料初审,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由主管单位进行资料初审,党群工作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局进行认定。
三、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四、继续教育要求
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44号)文件要求执行,即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其中,专业课面授学习不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证明须上传至“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学时认证。
五、材料报送要求
由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8月31日。学历(学位)取得、论文发表、科研项目结项等业绩成果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表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提供相关资料。
初、中级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认定填写)或《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中级认定填写)纸质版一式三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份,申报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社保缴费证明或近半年工资支付凭证;
4.聘任文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备注个人手机号码;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单位公章;
7.个人工作总结及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单位公章;
8.近五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9.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单位公章;
10.单位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证明。
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报送以下电子版资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
3.本人近期免冠蓝底证件照,尺寸为 626像素(高) x413像素(宽),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照片文件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示例:张某某&601521198908110023。
六、报批程序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封面目录与袋内材料顺序一致,按照1-10的顺序依次整理)。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公示、汇总,提出推荐上报意见。各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符合条件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以及《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连同个人申报资料(纸质版+电子版)于2026年8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913-2111530。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办理上报信息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初级)
4.全日制统招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中级)
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6.职称申报人员公示证明(模板)
中共渭南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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