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01 来源: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696 次
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组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2026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且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正式存档的档案托管人员。
二、注意事项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过程中,严禁申报人员、相关单位存在“挂靠”“代办”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存在的学历、资历、业绩、经历、成果、等材料造假行为,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及《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陕人社发〔2024〕5号),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取消当年参加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不得申报;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
三、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2026年8月10日前
单位报送:2026年8月13日前
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电话
029-8962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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