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4 来源:西安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548 次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存档人员: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60号)要求结合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度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西安市莲湖区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生产、经营手续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中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用人单位推荐于本人档案存放机构进行申报。
(二)已办理退休或2025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申报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不得多重申报。
(四)从事专业列入国家统一考试专业的,一律不予参加评审。
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08月04日
|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 |

报名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