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度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30 来源: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 作者:鑫凯教育集团 浏览次数:357 次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6〕141号)文件要求,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已开始受理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请需参评的我中心档案托管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及时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属的实际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按照信息提示及要求填报相关电子支撑材料(业绩类成果须为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的成果,且业绩已结项,并提供业绩的原件扫描图片,不得以拍照形式代替),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会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由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 或 PDF 格式文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若用人单位未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中创建过单位账号,用人单位需向本单位工商注册属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创建账号。已申请账号的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单位账号具有唯一性。
二、单位审核公示
各用人单位负责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rszwfw.qinyunjiuye.cn/zcsb/)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材料、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开场所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操守。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公示证明》(样表见附件)并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在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审核,送审至申报人档案托管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人才中心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用人单位提交送审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 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各申报单位注意提交时间及时申报。
三、评审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为200元/人。注:本次评审具体要求和表格下载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6〕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