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开区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职称评审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24〕4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将西安经开区工程系列初中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认定
(一)认定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同时,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2.全日制院校毕业初次认定职称,档案在西安经开区管理,在我区单位工程领域专业岗位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符合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3.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80小时,其中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不能学时认证),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面授学习不少于16小时)。职称申报当年2026年的继续教育也需要提供,具体参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知识更新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陕人社函〔2026〕44号)执行。
4.申报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无相同专业学历或学位,无法认定的情况,请参考职称评审要求。
6.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组织职称评审或认定。
7.2026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认定。
(二)学历、资历条件
认定人员学历,必须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含五大生)、国外学历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毕业证专业且在认定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
1.获得博士学位,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继续教育学习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理工类专业,聘任技术岗,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工程师”;
3.大学本科学历,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以上,继续教育学习1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4.大学专科学历,理工类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以上,继续教育学习2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3.所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表格、身份类、学历类、考核聘用类、继续教育类以及其他材料等,具体要求如下:
1.《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附件1)(“主要简历”栏从高中开始填写,包括工作简历;“呈报单位意见”栏需单位负责人填写“同意呈报”签字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3.单位工作证明(附件2);
4.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区属集团及子公司申报人员需提交推荐函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一份;
6.电子照片626像素(高)*413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JPG格式,蓝底。电子文件命名格式:初级认定/中级认定+姓名&身份证号码;
7.《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8.实际工作年限的参保缴费证明一份(在查询有效期内,陕西社会保险APP下载途径:业务办理-我要证明-个人参保证明);
9.《经开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Excel电子版一份及盖章纸质版一份;
10.申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职称申报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效期内。无法从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表或者毕业证登记表原件;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位初审人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申报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向所属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专人统一组织申报,评委会工作机构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提出的关于职称认定的各类问题,请详细汇总,统一向我中心进行反馈,我中心将尽快解答或提供帮助。
(二)各申报单位经办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随时联系。
(三)为规范职称认定工作,严禁“挂靠”行为,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取消;产生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记入职称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
((四)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认定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个人服务专区—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管理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五)申报人、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完成申报、审核、提交资料等工作,逾期无法申报。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 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送地点:西安凤城十二路凯瑞大厦F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南区职称资料收取处
(三)联系电话:89608039 89298687
附件:
1.西安市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doc
4.经开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西安经开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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